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捷尔杰(郑州)特种润滑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轨道专用新型润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捷尔杰(郑州)特种润滑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轨道专用新型润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0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捷尔杰(郑州)特种润滑剂有限公司 | 捷尔杰(郑州)特种润滑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轨道专用新型润滑材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京城路与工业东路交叉口西南侧郑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13号楼 | 册融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2871.2平方米,建设年产1万吨轨道专用新型润滑材料,工艺技术:润滑油生产工艺:基础油—管道输送—装卸入罐—过滤—调和—检验—灌装;润滑脂生产工艺:外购成品润滑脂—装卸入罐—灌装;刹车液生产工艺:乙二醇—原料准备—调和—检验—灌装;防冻液生产工艺:外购成品防冻液—装卸入罐—灌装。 | 1、废气: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同时也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废水经郑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荥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不可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油渣、实验室废液、废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