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河南恒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转运8000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河南恒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收集贮存转运8000吨危险废物 |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兴业街5号院 |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兴业街5号院,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内容为年收集贮存转运8000吨危险废物项目。主要设备:叉车、台秤等。
| 1、废气:项目危废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臭气浓度、HCl、硫酸雾经危废贮存间密闭负压运行,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排气筒排放,外排有机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HCl、硫酸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抹布,废劳保用品,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满足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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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