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拟对郑州佳和中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佳和中医院 | 郑州佳和中医院扩建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101号 | 河南沃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佳和中医院于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101号,本次扩建项目租赁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房屋1251.3平方米,全院区总面积2319.66平方米,对该房屋水电工程、房屋内饰进行改造。改造后建设康复科,新增中频定向药透仪、隔物灸仪、颈腰椎多功能牵引床等设备,新增床位数41张,项目扩建完成后全院区共有床位数60张。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贾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社会噪声、交通噪声以及设备噪声。项目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和隔声罩等措施;社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以及选用隔声门窗;交通噪声通过设明显的禁鸣牌等措施。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医院职工、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生活垃圾、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等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采用生石灰消毒,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泥饼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陇海西路351号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