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75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1-07
  • 2024-11-07
  • 2024-11-07
  • 2024-11-1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急救站、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急救站、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7-2024111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急救站、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项目(重新报批)

上街区长乐街1号、济源路80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分南北两个院区,分别位于郑州市上街区长乐街1号、济源路80号。本次变动项目根据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规划情况,不再搬迁至南院区,北院区保留其相关设施,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后总床位数保持不变,仍为800张,其中南院区床位579张、北院区床位221张。

气:

①南院区: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1套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1套动态离心装置+油烟净化器+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②北院区: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1套动态离心装置+静电式复合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

①南院区: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废水(含感染科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含感染科病房废水)、检验及化验废水、中药煎药设备清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南院区建设有1座处理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SBR+消毒(感染科)+调节池+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废水经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系统,其余排入枯河;

②北院区: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及化验废水、中药煎药设备清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4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废水经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系统,其余排入枯河。

 

固废:本项目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经消毒处理后装进黑色垃圾袋随生活垃圾处理;未被感染的输液瓶(袋)经集中收集后,由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中药药渣、北院区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不含感染科病人)经垃圾箱暂存,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医疗废物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南院区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感染病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基础减震、消声及房屋阻隔等。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