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省正兴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正兴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正兴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 新密市超化镇东店村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拟在原厂址基础上增加占地面积建设河南省正兴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主要重新建设1条高温节能隧道窑,新建标准化厂房约51410平方米,新建2条推板窑、3座梭式窑。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原料--破碎--制粉--混料--成品--包装;定形耐火材料生产工艺:原料--破碎--制粉--混料--成型--干燥(使用烧结余热)--烧结(天然气)--切磨--质检--成品--包装,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产能共计7万吨耐火材料 |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切磨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切磨废水经各自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 2、废气。生产废气主要为①投料产生的颗粒物,②骨料线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③粉料线制粉产生的颗粒物,④物料进仓产生的颗粒物,⑤配料、混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⑥原料库物料装卸产生的颗粒物,⑦烧结工段天然气燃烧废气。 (1)破粉碎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 推板窑配套破粉碎线: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制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物料入仓、混料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以上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梭式窑和隧道窑配套破粉碎线: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制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物料入仓、混料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以上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不定型耐火材料破粉碎线: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制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8)处理;物料入仓、混料配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以上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原料库物料堆存、装卸时产生的粉尘 堆存装卸过程原料库密闭,打开原料库顶端固定式喷雾抑尘装置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3)烧结工段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推板窑、梭式窑及隧道窑烧结废气经1套“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TA010)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以上废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温度1200℃-1700℃: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提升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残次品、切磨废料及沉淀池底泥、湿电除尘底泥和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机油和废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及脱硫石膏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除尘器粉尘、切磨废料及沉淀池底泥、残次品及湿电除尘底泥回收用作原料;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