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科茂实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6月 21日- 2024 年6月 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郑州科茂实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科茂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科茂实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于2017年备案,项目编号:豫郑新密制造[2017]17767,环评批复文号:郑环审[2017]81号。项目产品主要为橡胶助剂、均匀剂、模量增强剂。由于原厂址处于煤矿沉陷区,不具备生产条件(根据项目平面布置,主要影响橡胶助剂生产线),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以及后续发展,将橡胶助剂生产线搬迁至新密市超化镇杏树岗村重新建设,保持原有工艺和产能不变,仅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均匀剂、模量增强剂生产线保持现状不变。 | 1、废水。项目洗选废水经沉淀后闭路循环不外排;冷却废水定期收集后回用于洗选;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一座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然后同洗浴废水进入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0m3/d)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洗选。 2、废气。项目上料、筛选、冷却、磨粉、储罐呼吸、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燃烧废气同烘干工段废气一并经配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到楼顶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均安装减振基础,并将这些设备安装于车间内等降噪措施,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煤矸石等)等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污水站污泥清掏后用于肥田;废矿物油、废机油桶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