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豫浙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合金锭、铝棒、脱氧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豫浙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6万吨铝合金锭、铝棒、脱氧剂项目 | 巩义市夹津口镇环保新材料小微产业园区 | 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夹津口镇环保新材料小微企业园区内,为新建项目。直接租用河南正祥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空厂房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铝资源47556.114吨,年产3.4万吨铝合金锭和1.6万吨铝棒。并建设铝灰渣综合利用——脱氧剂生产线,年产1万吨脱氧剂。铝合金锭生产工艺:废铝料、铝锭、硅、铜添加剂—熔炼—静置—铸锭—成品;铝棒生产工艺:废铝料、铝锭、硅—熔炼—静置—铸棒—切割—成品;铝灰渣回收、脱氧剂生产工艺:热铝灰渣—冷渣—球磨—滚筒筛分—铝粒、铝灰;铝粒—回转炉熔化—铝水;铝灰—雷蒙磨—搅拌(加入氧化钙粉)—煅烧—压球—成品。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5万。 | 废水:回转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不外排;铸锭机、自动浇铸机、冷渣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排污,冷却排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加入絮凝剂进行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木施肥,不外排。 废气:高温烟气(包括扒渣工段)统一经1套“高温烟气余热交换处理装置+SCR脱硝系统+石灰、活性炭喷射系统+覆膜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脱氧剂生产线含尘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废气经“旋风除尘器+SCR脱硝+小苏打粉脱硫+耐高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非铝杂质及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边角废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熔炼炉。危险废物热铝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回转炉浮渣经回收用于脱氧剂生产;废除尘器滤袋、初期雨水处理沉淀污泥、回转窑冷却水池沉渣、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