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82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1-26
  • 2024-11-26
河南昶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昶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河南昶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昶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昶威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京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利用厂房面积约1860平方米,拟新建为年加工1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除油除锈预处理—水洗—电泳—水洗—烘干—成品,主要设备:电泳、烘干自动生产线、环保设备等。

 

1、废气:电泳、烘干工序废气:项目电泳工段设封闭廊道,顶部设负压集气管道,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烘干工序烘道上方设负压集气管道,进出口处设1个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封闭抛丸间,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电泳、烘干有机废气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金属制品业非甲烷总烃≤50mg/m3;天然气燃烧烟气黑度、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同时满足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中热处理炉烟气排放限值: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要求;抛丸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10mg/m3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pH调节池+气浮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与生产废水共同混合经厂区南侧设置的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性电泳涂料桶统一收集后外售,超滤(UF)膜及漆渣、废RO膜、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由各自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污泥、废液及槽渣、废包装桶,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