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87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2-04
  • 2024-12-0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市坤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淋膜布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市坤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淋膜布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市坤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淋膜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4-2024121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市坤诺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坤诺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淋膜布改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老其沟村二组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原厂区内将1#生产车间1条涤纶无纺布生产线和2#生产车间1条涤纶布生产线改建成1条淋膜布生产线,其他产品产能保持不变。淋膜布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外购(聚乙烯颗粒、聚丙烯颗粒、OPP膜等)-投料-搅拌-加热挤出-OPP膜印刷(水性油墨)-复合挤压-切边收卷-成品。新增主要设备:塑料挤出双面淋膜复合机、印刷机等

1、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用于冷却,清洗废水经分类收集后回用于调墨,职工生活污水经110m3化粪池暂存后用于厂区周围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加热挤出工序、调墨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项目加热挤出工序、调墨工序、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的要求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印刷工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限值5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A级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包装印刷行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源值为75~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桶经收集暂存1座固废暂存间(20m3)内,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残次品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回收。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印刷版、废擦机布经收集后暂存于118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