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新密市万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陶粒支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万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密市万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陶粒支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扩能项目 | 新密市曲梁镇下牛村老户王十组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建设年产24万吨陶粒支撑剂生产线技术改造扩能项目;主要设备:造粒机等。生产工艺:原材料外购(块状高铝熟料、耐火黏土等)-破碎-自动配料-磨粉-选粉-造粒-筛分-烧制-冷却-筛分-包装-检验-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24万吨陶粒支撑剂。 | 1、废水。项目运行期冷却循环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脱硫设施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硬化地面和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改扩建工程完成后,陶粒支撑剂生产线投料、破碎、物料进仓、自动配料、磨粉、选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工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南线造粒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烧制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北线造粒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烧制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南线1#回转窑及北线2#、3#回转窑改造后废气分别经2套“SCR脱硝+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2根30m高排气筒(DA002、DA003)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破碎机位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水泥厂;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②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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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