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慕凡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慕凡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慕凡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 | 新密市岳村镇任岗工业园9号院四号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慕凡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762.3m2,主要设备:玻璃切割机、磨边机、打孔机、清洗机、钢化炉、涂胶机、灌装机、中空生产线、黑边机、高压釜等;钢化玻璃生产工艺:玻璃原片-切割-磨边、刻花-打孔-清洗-烘干-钢化-冷却-理片-成品;中空玻璃生产工艺:铝条裁切-打码-灌装-涂胶-合片(与清洗烘干后的钢化玻璃)-封胶-成品;夹层玻璃生产工艺:钢化玻璃-清洗、烘干-印黑边-合片-预压-升温加压-冷却-成品,建成后年产2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封胶工段、夹层玻璃升温加压工段、黑边印刷工段及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职工食堂油烟。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中空玻璃生产线打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夹层玻璃生产线高压釜泄压口连接废气收集管道,对废气进行收集,夹层玻璃生产线黑边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危废间进行负压抽风,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建设完成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排放浓度限值80mg/m3);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90%)。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玻璃玻璃、刻花、打孔废水及玻璃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玻璃磨边、刻花、打孔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循环利用,少量定期排放,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用于肥田,综合利用。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刻花机、打孔机、清洗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项目通过采取生产设备全部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对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残次品、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残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晾晒后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进行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经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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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