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91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2-12
  • 2024-12-12
  • 2024-12-12
  • 2024-12-1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镓及后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镓及后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2-20241218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伴生镓及后延材料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现有厂区内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厂前路22号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厂现有厂区内,4N镓生产线嫁接于现有氧化铝生产线种分工序,以种分工段母液为原料,采用树脂吸附、中和脱附、除杂、电解及精制工艺对氧化铝冶炼过程中金属镓进行提取,继而采用自主研发定制结晶装置进行提纯,生产7N镓。建设规模:提纯金属镓50/年,产品质量为7N

1、废气项目运营期配酸、中和、脱附工序及硫酸储罐硫酸雾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碱液喷淋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厂房硫酸雾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7N厂房酸雾废气采用管道和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颗粒物废气采用局部负压集气+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PM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全部依托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现有工程各用水环节,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治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厂界外200m范围内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除杂工序;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运至第五赤泥堆场妥善堆存;石灰渣统一收集后,在厂区石灰渣库堆存,定期外售;过滤产生的废滤布委托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带走;原辅料拆包产生的废包材(塑料桶/袋)收集后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吸附树脂、废试剂瓶、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含油废物等。废树脂产生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其他危险废物依托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并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进行了两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与张贴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