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693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2-17
  • 2024-12-17
郑州郑砂磨料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郑砂磨料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郑砂磨料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7-2024122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郑砂磨料有限公司

郑州郑砂磨料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荥阳市汜水镇清净沟村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区面积8925.25平方米,对原有项目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新建厂房面积约1976平方米;淘汰能耗过高的设备,升级改造工艺技术,本次改建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发生变化,改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精制磨料砂。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刚玉块)—粗破—细破—制砂—磨粉—筛分—磁选—包装—成品,主要设备:2台环保型鄂破机、1台辊式机、5台提升机、8台振动给料机、16台筛分机、5台研磨机等。

1、废气①白刚玉白刚玉段砂生产线:粗破、细破、料仓输送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球磨、整形、巴马克制砂、对辊破、筛分、包装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白刚玉粒度砂生产线:小料仓投料、精筛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白刚玉微粉生产线:磨粉、精筛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自动包装工序粉尘: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各工序有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 mg/m3)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含磁性杂质袋装收集后外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