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郑州星辉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片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星辉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2000片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中德产业园35号楼1单元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星辉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片超硬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位于新郑市薛店镇中德产业园35号楼1单元。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冷压成型—干燥—烧结—检验—喷砂—粘结—修磨—打标—成品。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0片陶瓷超硬砂轮。 |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为修磨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修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郑新康水务有限公司(薛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双洎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郑新康水务有限公司(薛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球磨、筛分、筛分后进密闭罐子、混合、混合后进密封袋工序投料过程产生的投料废气、喷砂废气和粘结废气等。投料废气、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投料废气采用集气罩(三面围挡)进行收集,喷砂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由集气管道输送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参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料磨具行业A级要求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执行。粘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罩(三面围挡)进行收集,经由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同时参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料磨具行业A级要求执行。 3、噪声。要求企业采取减振基础、车间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隔声罩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渣等,经收集后在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滤渣等,经分类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