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拟对《郑州福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套汽车座椅配套泡沫、面套、头枕项目》、《郑州实鲜客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方便食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福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30万台套汽车座椅配套泡沫、面套、头枕项目 | 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神州路8号恒喜龙工业园6号厂房—A区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福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套汽车座椅配套泡沫、面套、头枕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神州路8号恒喜龙工业园6号厂房-A区。该项目占地面积9210m2,为新建项目。其中座椅泡沫工艺流程为清模-喷脱模剂-放附件嵌件-混料-浇注-熟化-脱模-开泡-修边-修补-检验-上悬挂链熟化;座椅面套流程为原料采购入厂-检验入库-裁剪-裁片入库-缝制-检验入库;头枕工艺流程为清模-放头枕附件-混料-浇注-熟化-取模-开模-上料架-检验-合格后入库。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座椅泡沫30套/a、汽车头枕泡沫30万套/a、汽车面套30万套/a。 |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恒喜龙工业园现有“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然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浇注、喷脱模剂、脱模、开泡、修补等工序及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PAPI、MDI、臭气浓度等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同时满足相关地方环境管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噪声。要求企业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均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无 |
2 | 郑州实鲜客食品有限公司 | 郑州实鲜客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方便食品项目 | 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安业路与庆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05号 | 河南乐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实鲜客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方便食品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安业路与庆安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05号。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厂房700平方米进行建设,方便淀粉制品(米皮、凉皮和面皮)生产工艺为:原料验收(淀粉、面粉等)-配料-制浆-过滤储浆-蒸煮成型-冷却、切割-内包装-灭菌-风晾-组装-外包装-入库;方便油炸面制品(丸子)生产工艺为:原料验收(萝卜、面粉等)-配料-和糊-油炸-冷却-内包装-组装-外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00吨方便淀粉制品(米皮、凉皮和面皮)和600吨方便油炸面制品(丸子)。 |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2m3/d,处理工艺“气浮+A/O”);员工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处理后废水一起通过厂区总排口进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的要求。 2、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配料废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炸油烟、污水站恶臭和封口废气等。配料废气采用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地方环境管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废气经1根1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1燃气锅炉的要求,同时满足地方环境管理要求。油炸油烟经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限值的要求。要求建设密闭型污水站,同时定期投放除臭剂,污水站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封口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地方环境管理要求。 3、噪声。要求企业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弃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过滤材料、废油、油炸油渣、除尘器收尘等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合理处置;污泥定期由专业污泥处理公司拉走处理,厂区不压滤储存。员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