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圣莱特空心微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玻璃微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圣莱特空心微珠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圣莱特空心微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玻璃微球扩建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融城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新融城科技有限公司闲置标准化厂房5957m2,扩建年产5000吨玻璃微球生产线,扩建内容为:成球线5条、制浆罐4台、脱水机2台、烘干机2套、三效蒸发机1套、包装线1条和设备相配套的环保设施等。 | 1、废气:项目水洗增强工段投料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投料废气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干机采用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水洗增强废气和烘干废气依托现有工程1根16.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5条成球线上料废气配备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17#和18#成球线废气配备各自配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成球线上料废气和17#和18#成球线废气处理后由1跟16.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19#、20#和21#成球线废气各自配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6.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包装线废气分别经6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6.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经处理后水洗增强投料、成球线上料废气和包装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1 的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限值30mg/m3、200mg/m3、500mg/m3),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件要求(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成球线废气和烘干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限值10mg/m3、100mg/m3、300mg/m3、1级)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玻璃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限值15mg/m3、50mg/m3、200mg/m3)。 2、废水:生产过程制浆废水和设备清洗水进入三效蒸发器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枯河。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扩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成球过程残渣、制浆罐残渣、压滤机废滤布、磁选铁粉和生活垃圾。原料废包装、废滤布和磁选铁粉收集后外售;成球残渣和制浆残渣收集后作为主厂区原料;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