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科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耐火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 24日- 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科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科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耐火砖新建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五里堡村三组 | 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15000吨耐火砖新建项目,产品为刚玉莫来石砖、氧化铝空心球砖、锆刚玉砖,主要生产设备为自动配料系统、压力机、振动平台、1条隧道窑及配套烘干窑、3座梭式窑等,产能为年产15000吨耐火砖。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湿电除尘废水、脱硫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5m3/d)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硬化地面和绿化,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物料入仓、配料工序及成型工序颗粒物;烘干、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脱硝措施逸散的氨。 物料入仓、配料、成型各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烧结废气经一套“SNCR+SCR脱硝+干法脱硫+湿电除尘器”(TA001)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项目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中配料等生产工序颗粒物≤1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项目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隧道窑、梭式窑、竖窑、回转窑等干燥及烧成工序(1200℃~1700℃):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耐火材料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源值为75~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废包材、残次品、废脱硫石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湿电除尘沉淀池底泥;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工序;废脱硫石膏、废包材暂存于1座10m2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残次品暂存于残次品暂存区,定期外售;湿电除尘沉淀池底泥暂存于1座10m2固废暂存间,定期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