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新密市豫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12月23日-2024年12月 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密市豫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新密市豫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沃郑村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密市豫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沃郑村,项目使用约6666.67平方米工业用地,建设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生产线。主要设备:破碎机、清洗机、甩干机、造粒机、切粒机、脱标机、风选机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废塑料)-分拣-破碎-脱标-清洗-甩干-风选-造粒-冷却-切粒-成品。 | 1、废水。项目废塑料破碎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定期排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冷却循环水经冷却水池降温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塑料破碎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喷淋定期排污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项目造粒工段及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旋流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油雾经电捕焦油器处理产生电捕焦油,电捕焦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1座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废打包绳、分拣杂物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过滤网及滤渣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废催化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具有处理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处理。电捕焦油、含油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分别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实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