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0000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2-31
  • 2024-12-31
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02518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庙王路交叉口东南侧133号院内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明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庙王路交叉口东南侧133号院内,建设年产4000吨轻量化复合材料建设项目,产品包括3000吨轻量化塑料粒子和1000吨轻质泡沫材料。轻量化塑料粒子工艺技术:外购塑料颗粒、玻璃微珠等—上料—挤出—水冷—风干—切粒—成品;轻质泡沫材料工艺技术:外购树脂、玻璃微珠等—混合—固化—切割—包装—成品。

 

1、废气:挤出机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机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切割、雕刻废气经密闭负压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机熔融挤出口处设置集气罩,混合机、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烘干箱出口连接引风管道,危废间设置负压引风管道,以上废气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

2、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外排用于周边绿化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均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原料包装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