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4-4702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4-12-27
  • 2024-12-2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7-20251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

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韦沟村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本次拟利用现有厂房建设郑州鑫源防磨耐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主要新增一条陶粒支撑剂生产线、一条石英砂生产线,新增总产能为陶粒支撑剂11t/a、石英砂80t/a。陶粒支撑剂生产线:外购半成品-烧结-自然冷却-筛分-包装;石英砂生产线:原料-擦洗-脱水-烘干-筛分-包装。新增主要设备:回转窑、擦洗机、脱水筛、烘干机、振动筛、包装机等。

1、废水:车辆冲洗水、脱硫废水、擦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回转窑烧结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SCR脱硝+降温组合+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处理后经一根33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后筛分、包装粉尘依托现有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排放;石英砂生产线上料、烘干、筛分

产品接进入料斗、包装粉尘经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回转窑烧结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氟化物6mg/m3)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耐火原料及制品企业A级企业要求绩效指标要求中(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烧结后筛分、包装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2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5.9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石英砂生产线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6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2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5.9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沉淀池底泥等。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沉淀池底泥外售;废脱硝催化剂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