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0003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1-06
  • 2025-01-06
  • 2025-01-06
  • 2025-01-1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6-202511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

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黄河边花园口镇,107国道以东、黄河南岸的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大坝引黄闸拆除重建工程、水源地引水闸拆除重建工程、沉沙池改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一级泵站拆除重建工程、新建一级泵站穿黄河大堤输水管道工程、新增变频器室及电容室工程、水源地厂区基础建设提升改造工程等。

本工程实施后,近期(2025年)引水规模为:主供水源55万立方米/天,备用水源30万立方米/天;远期(2030年,桥南、龙湖、东周三座水厂替换为南水北调水源后)引水规模为:备用水源95万立方米/天。本次改建项目总投资47225.1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02.11万元,占总投资的1.49%

一、生态环境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扰动面积,及时清运临时弃渣、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采取复垦、植被恢复等措施。对主体工程施工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落实植被措施。禁止在4~6月开展东大坝引黄涵闸施工围堰修建及拆除等涉水作业;在东大坝引黄涵闸前设置电栅拦鱼设施;在东大坝控导工程附近静缓水域进行鱼类增殖放流91万尾;在黄河公路大桥上游6km附近和本工程上下游缓静水域设人工鱼巢 3000m2

二、声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并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本项目施工期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三、水环境:施工期引黄闸与沉沙池引水闸基坑涌水量为2726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其水质与黄河干流基本一致基坑废水可直接排入黄河,仅在局部可能会引起悬浮物浓度增高,影响范围有限,并且作业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结束,对水体的影响随之结束,不会对黄河干流水质有明显影响。本次工程施工期采取租用附近村庄民房的方式,不设生活营地,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高峰期持续较短,增加水量较小,不会对原有污水收纳和处理系统造成显著影响。

四、环境空气: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施工围挡;施工作业面、临时堆放区等采用湿法作业、抑尘网覆盖等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使用绿色能源车运输,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输车辆应全封闭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对路段内的施工道路增加洒水次数

五、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场地弃土(石)渣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施工机械存放区所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等危废需集中收集(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定期外运后安全处置。

六、总量控制:郑州市花园口水源地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049/年、氨氮0.0037/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从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减排量中进行等量替代,替代量为化学需氧量0.049/年、氨氮0.0037/年。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