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锦义达磨料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07日-2025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锦义达磨料有限公司 | 郑州锦义达磨料有限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城关乡西史村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厂房2000平方米,对原有项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在年产8000吨磨料生产线基础上,淘汰原有老旧分级设备,新增一套节能粉碎、研磨制粉设备。工艺技术:原料—粉碎—研磨—筛分—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鄂破、球磨、筛分、包装、料仓输送工序粉尘。项目粗颚破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进料口仅留一个侧面进料,顶部及其他侧面全封闭,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出料口与细鄂破机进料口、出料口设集气管道;缓存仓上方呼吸孔连接集气管道;球磨机密闭运行,在设备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集气管道;筛分机四面及顶部全封闭,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包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陶瓷磨机密闭运行,在陶瓷磨进料口、出料口设集气管道;圆精筛机为密闭运行,进料口设集气管道;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由周围村民拉走肥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含磁性杂质经收集后外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