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锦晟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塑料包装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锦晟包装有限公司 | 郑州锦晟包装有限公司年加工100吨塑料包装盒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白鸽产业园A11#-4厂房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利用厂房面积约1110平方米,拟建设年加工100吨塑料包装盒生产线,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PET卷材)-热压一成型一裁剪一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成型工序废气。项目吸塑成型一体机挤出口设集气罩(8个),吸塑成型一体机配套真空泵排气口设管道连接至集气管道,废气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60mg/m3)。 2、废水:项目主要为冷却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