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62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3-06
  • 2025-03-06
郑州布尔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研磨材料迁建项目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布尔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研磨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布尔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研磨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036-20250312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布尔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布尔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新型研磨材料迁建项目

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12号路与15号路交叉口东南侧白鸽产业园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利用厂房面积约1155平方米,拟新建为年产2000吨新型研磨材料生产线。工艺技术:外购原材料(金刚石、CBN、陶瓷刚玉、碳化硅等)—混料—造粒—干燥—筛分—加热—筛分—成品,主要设备:筛选机、造粒机、钢带炉、干燥炉、混料机、包装机、环保设备等。

1、废气混料、二次筛分、包装废气:混料锅四侧设有围挡,顶部留有行吊输送吨包物料下料口,混料锅内设有负压集气管道,混料锅投料粉尘可经管道微负压收集,同时车间内设有二次封闭筛分、包装间,圆筛上方连接有集气管道,出料包装口设有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后过筛废气:设有二次封闭筛分间,摇摆筛上方设有密闭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烧结后过筛废气:设有二次封闭筛分间,摇摆筛上方设有密闭罩,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设有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及“磨料磨具行业A级绩效分级”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PM1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及“磨料磨具行业A级绩效分级”工业炉窑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PM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2、废水:项目依托白鸽产业园化粪池暂存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废塑料桶、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