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河南汇鑫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型PE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汇鑫塑业有限公司 | 年产5000吨环保型PE塑料项目 |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园区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回郭园区,扩建项目。利用河南汇鑫塑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5000吨环保型PE塑料。生产工艺:原料—计量—配料—混炼—挤出—切粒—烘干—成品包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防尘洒水,不外排。 废气:项目在捏合机及挤出机顶部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由企业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返回捏合机重新进行加工;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