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多全帮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 3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多全帮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多全帮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刘沃村 | 河南鸿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本次拟利用现有厂址建设年处理20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主要新建1条年处理200万吨建筑垃圾生产线,新增产能为20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建筑垃圾(废砖、废水泥块、弃石等)—人工分拣—给料—破碎—筛分—成品。主要设备:铲车、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覆膜袋式除尘器、洗车机、密封式皮带输送机等。 | 1、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0m³)沉淀后,由当地村民定期外运肥田,不外排地表水体。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颗粒物,给料、破碎、筛分及石粉入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厂区运输道路扬尘。 项目给料口采取三面密闭,并设置自动感应门,配套设置集气装置,给料口和破碎机内均设置喷雾系统,破碎机同时设置收尘管道,给料口和破碎机收集的粉尘共用一套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收集的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机四面密闭并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在皮带输送机与筒仓连接处及石粉筒仓顶部排气口设置收尘管道,石粉入仓输送时产生粉尘经排气口直接排入抽风管道,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粉尘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给料、破碎、筛分及石粉入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20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9kg/h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颗粒物企业要求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0~10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废钢筋、轻质物(木屑、塑料等)、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运至石粉原料库,作为产品外售:人工分拣出来的废钢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10m2),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5m2),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