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铝加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铝加工废弃物再生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站街园区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巩义新格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站街园区。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在原有生产线上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新购置风选设备、抛粒机、混料搅拌设备、压球设备、产品包装设备等。新增工艺流程包含:原料-破碎、风选、筛分-混料、搅拌-压球、成型、包装-产品。 | 1、废气:风选设备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引风管道进行收集,并依托现有P1排气筒,采用“旋风除尘器+覆膜除尘器+SCR +碱喷淋”进行处理。投料、混料搅拌废气、成型压球废气和包装废气经引风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P5排气筒,采用“旋风除尘器+覆膜除尘器”进行处理。 2、废水: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同时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 3、噪声:企业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废。 | 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相结合,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