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河南诺兰特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河南诺兰特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00吨氮化硅迁建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与峨眉路交叉口向东100m路南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与峨眉路交叉口向东100m路南,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年产500吨氮化硅迁建项目。主要设备:烘干机、真空氮化炉、包装机等。 | 1、废气:项目硅粉塑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预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绩效分级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制水排水,均属于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放,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吨包袋,报废硅钼棒,废弃分子筛,除尘系统收尘,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