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71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3-27
  • 2025-03-2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

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中岳街道玉京大道1号新亚钢构工程院内

河南佳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拟投资46万元,租赁新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在登封市中岳街道玉京大道1号建设河南嵩安容器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拟购DU201FP/160数字成像系统(含检测装置和防护铅房)1套,内设DG160MI型X射线探伤机1台(属II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mA),用于开展公司生产的钢瓶的无损检测工作

1、废气

X 射线探伤系统运行时,可使机房内空气电离产生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等有害气体。

项目探伤室内拟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探伤室内容积为4.9m3,风机风量为50m3/h,经计算换气次数大于3次,所以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相关要求。

综上,该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气防治措施可行。

2、固体废物

本项目2名辐射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现有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废水

本项目2名辐射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辐射安全与防护

该项目 X 射线探伤系统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漏射和散射,可能会对铅房周围环境带来电离辐射影响,X射线为主要污染因子,污染途径为射线外照射。

根据运行期辐射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铅房屏蔽墙及顶部外关注点剂量率在0.0041-0.4937μSv/h范围内,均小于其对应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满足《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关于“剂量率限值”的要求。职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025~0.0168mSv/a,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在0.0003~0.0037mSv/a范围内,可以满足本项目剂量管理目标(职业人员年剂量限值为5mSv,公众成员年剂量为0.1mSv)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