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74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4-03
  • 2025-04-03
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汜水镇汜水村污水处理站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汜水镇汜水村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汜水镇汜水村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3-2025410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荥阳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荥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汜水镇汜水村污水处理站

荥阳市汜水镇汜水村

郑州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荥阳市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拟于汜水镇汜水村南侧建设汜水镇汜水村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占地4143.96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200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及调节池+A2/O+混凝沉淀+超滤+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的尾水排入西侧汜水河。

 

1、废气:项目格栅及调节池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污泥浓缩池顶部设置不锈钢密闭盖板,污泥浓缩池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污泥脱水机房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以上集气管道引至厂区内1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NH3H2S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高度15m对应NH3排放速率4.9kg/hH2S排放速率≤0.33kg/h)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活废水,污泥脱水工段废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侧汜水河。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运行的噪声,包括各类生产用泵、鼓风机、污泥脱水机、搅拌机等。主要降噪措施为隔声、水下布置、绿化等,项目风机设置单独密闭的风机房,厂房隔声可有效减小噪声源强。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和污泥,均委托郑州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