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790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4-15
  • 2025-04-1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河南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5日-2025421(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河南润丰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建设项目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与峨眉路交叉口西南侧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与峨眉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建设年产2亿克拉金刚石微粉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气流磨、自动分选机、超声波振筛等

1、废气:项目酸洗废气经酸雾吸收塔+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破碎废气经效旋风收尘器+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整形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筛分、混合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酸碱中和一体化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废反渗透膜,沉淀池沉渣,硫酸桶、废硝酸桶,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