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81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21
  • 2025-04-25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拳头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供热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拳头食品有限公司新建供热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1-2025425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拳头食品有限公司

新建供热锅炉房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五路

河南奥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1锅炉房,配套建设4×1.5t/h天然气供热锅炉。投资:50万元。

营运期
1)废水:主要包含纯水制备和锅炉排水职工的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纯水制备排水和锅炉排水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15m排气筒”措施,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3)固废:主要包含纯水制备固废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和生活垃圾等,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纯水制备固废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主要为锅炉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