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欧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贮存60吨废铅蓄电池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欧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贮存60吨废铅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欧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欧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贮存60吨废铅蓄电池建设项目 | 新密市刘寨镇王沟村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占地3400平方米,包含2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和1座综合办公楼,项目对废铅蓄电池只贮存,不拆解。工艺:运输-进厂-分类-贮存-转运出厂。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30m3)处理,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生产废气主要为事故状态下产生的硫酸雾。项目废电解液贮存于密闭开口式废铅蓄电池存放间,负压收集废气进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抹布、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碱液)和中和废物;职工生活垃圾。 废电解液、废劳保用品、废抹布、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碱液)和中和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