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对“郑州盛华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游乐设备配套玻璃钢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郑州盛华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 年产300套游乐设备配套玻璃钢生产线 |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西段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西段,占地面积960平方米,建设年产300套游乐设备配套玻璃钢生产线。主要设备:搅拌机、打磨机、除尘设备等。
| 1、废气:项目树脂液调配、糊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的要求;玻璃钢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SJ202509,新增颗粒物0.0447t/a、VOCS0.3565t/a;全厂总化学需氧量0.0192t/a、氨氮0.0019t/a、颗粒物0.1647t/a、VOCS0.5725t/a)。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袋,玻璃钢边角废料(含树脂液),废催化剂,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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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联系电话:0371—56507007
通讯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街东段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