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稳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亿平方米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稳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稳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亿平方米包装箱项目 | 新密市岳村镇赵寨村(新材料产业园)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主要设备:螺杆挤出机、搅拌机、切割机、涂胶机、复合机、印刷机、模切机、粘箱机、收卷机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聚苯乙烯颗粒等)-搅拌-上料-发泡挤出-冷却-牵引-收卷-预涂-印刷-纸(原料外购)塑复合-二次复合-模切-粘箱-成品。 | 1、废水:项目印刷机清洗废水根据颜色采用同色油墨桶盛装后全部用于下一次调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2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块进入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5m3/d)处理,然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综合利用。 2、废气:项目发泡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调墨、印刷、预涂、纸塑复合、二次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然后通过管道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及修改单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苯乙烯≤2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造企业A级要求(NMHC≤20mg/m3)以及河南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食堂油烟收集后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去除效率≥90%,排放限值1.5mg/m3)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螺旋挤出机、印刷机、模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设施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印刷版收集后由原厂家定期回收,废催化剂由原厂家定期更换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油墨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