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192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5-16
  • 2025-05-1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嘉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轻质建筑材料及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嘉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轻质建筑材料及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嘉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轻质建筑材料及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6-2025522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嘉固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嘉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轻质建筑材料及10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耐材产业园)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分散机、研磨机、灌装机、自动包装机等。轻质建筑材料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砂子、水泥等)-投料—物料入仓-搅拌-包装-成品,水性涂料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水性乳液、助剂、环氧树脂、水等)-投料-一次搅拌-研磨-二次搅拌-灌装-成品。

1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和检验室废水经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回用于同色系涂料生产工序;纯水制备废水经1个收集桶(2m3)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1座化粪池(5m3)处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抽走,综合利用。

2、废气项目轻集料生产线投料、物料入仓、搅拌以及包装工序粉尘收集后进入1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然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3.5kg/h)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行业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PM≤10mg/m3);涂料生产线投料、一次搅拌、研磨、二次搅拌、灌装工序废气收集后进入1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然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绩效A级要求(PM≤10mg/m3NMHC≤20mg/m3)。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分散机、研磨机、包装机、灌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设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雾森系统废滤芯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