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拟对巩义市创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2万吨炼钢用辅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巩义市创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2万吨炼钢用辅助材料项目 | 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山口园区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山口园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用场地8000平方米进行建设。生产内容及规模:年产3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2万吨炼钢用辅助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生铝矾土—煅烧—熟铝矾土;炼钢用辅助材料:原料—烘干—破碎—混料—球磨—煅烧—冷却—破碎—磨料—成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循环冷却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粉状原料投料、入仓、出仓,铝矾土、萤石粉投料、烘干、烘干后卸料、装包、投料、破碎、破碎后入仓、出仓,配料、球磨废气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球磨后物料入仓、出仓、回转窑进料、冷却废气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回转窑废气经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SCR脱硝装置+干法脱硫+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钙投料、破碎、破碎后入仓、出仓、配料、球磨废气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装置仅在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线运行时开启);煅烧后破碎、破碎后入仓、出仓,磨料、成品入仓、出仓,成品包装废气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密闭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沉淀渣定期清理外售用于铺路,不在厂区暂存;脱硫副产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喷淋塔废液设置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厂区危废间密闭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
联系电话:0371—64560017
通讯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20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