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公用盈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配套工程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公用盈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配套工程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公用盈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公用盈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西部)环保能源配套工程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荥阳市崔庙镇静脉产业园鳌山路2号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51.58亩,拟建设一条炉渣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炉渣处理总规模为1000t/d。建设内容: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制砖车间、来料堆区、成品仓库、综合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炉渣处置工艺:(垃圾焚烧电厂炉渣)分选-磁选-破碎-筛选-水选-压滤-制砖-成品。主要设备:投料斗、悬挂除铁器、滚筒筛、破碎机、跳汰机、跳铝机、摇床、压滤机、输送带、螺旋机、跃进筛、脱水筛、切块制砖成型机等。 | 1、废气:项目破碎、筛分粉尘共用1袋式除尘器(TA001)+20m高排气筒(DA001);水泥入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回收处理后,通过管道将废气引出,与透水砖生产线上料工序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排放;水泥入仓粉尘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A002)+20m高排气筒(DA002)。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近期有周边农户拉走肥田,远期依托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管网排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产噪设备经采取选用高质量、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定期检修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袋式除尘器布袋、废压滤机滤布返回郑州西部焚烧发电厂焚烧;未燃尽垃圾、生活垃圾送至郑州西部焚烧发电厂垃圾池内随生活垃圾一起入炉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