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滨河院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滨河院区 |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 将滨河院区急诊医技楼一层普通放射科预留的DR机房改造为两间手术室,同时新购2台DSA放置在改造后的手术室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 电离辐射环境影响:本项目在正常运行后,对辐射工作人员医生手术位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4.17mSv,低于年剂量约束限值(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500mSv);对公众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7.0×10-3mSv,远低于年剂量约束限值(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1mSv);且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