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昕阳教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教玩设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 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昕阳教玩具有限公司 | 郑州昕阳教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教玩设备扩建项目 | 新密市刘寨镇八里岔村一组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主要设备:滚塑机。生产工艺:原料外购(PE粉拌合料)-物料入仓-上料-合模-滚塑-自然冷却-开模-修边-检验-成品。 | 1、废水:项目冷却废水经1个收集桶(1m3)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2座化粪池(每座10m3)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 2、废气:项目物料入仓、上料、合模工序粉尘收集后进入1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滚塑工序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采取冷却塔降温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A003)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物料入仓、上料、合模工序粉尘和滚塑工序废气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及修改单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造企业A级要求(NMHC≤20mg/m3、PM≤10mg/m3)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1)。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滚塑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设施等措施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残次品、废模具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