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市中心医院钇90微球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郑州市中心医院 | 钇90 微球应用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协作路 1 号 |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 在院区5号楼4楼12号介入手术机房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开展核素治疗。 | 电离辐射环境:本项目在正常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所受年附加剂量最高为1.2272mSv,公众人员附加剂量为0.0014mSv,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职业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5mSv/a, 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a”的要求。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