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铂莱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0片金刚石砂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铂莱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 郑州铂莱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0片金刚石砂轮建设项目 | 荥阳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白鸽产业园A12#-1厂房 | 河南博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厂房面积约1029平方米,建设年生产50000片金刚石砂轮生产线。工艺:外购原材料(磨料、结合剂、基体等)—混料—压制—烧结—加工—检验—成品。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喷砂及砂轮修整工序产生的粉尘、硬化及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配料、投料工序均在封闭配料室,配料室设置1个操作平台,评价建议在操作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配料、投料粉尘经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砂工序及砂轮修整工序设置封闭操作间,喷砂机自带集气管道,砂轮修整机上方设置集气罩(2台共用1个集气罩,6台砂轮修整机共设置3个集气罩),喷砂粉尘及砂轮修整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至配料、投料工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树脂金刚石砂轮所需热压机共4台,评价建议企业将4台热压机设置1间封闭操作间,热压工序挥发有机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进行处理,然后由风机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建议粘合区固定,上方设置集气罩(1个),粘合过程挥发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树脂金刚石砂轮热压工序配套处理措施处理。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为1.75kg/h)的要求及“磨料磨具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磨料磨具行业A级绩效分级”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NMHC ≤30mg/m3)。 2、废水:项目混料用水混入物料内,硬化时生成水蒸气蒸发。精加工及热压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根据《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非食宿人员用水量取80L/d·人,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2m3/d、360m3/a。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288m3/a,经白鸽园区化粪池暂存后,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0mg/L、BOD5150mg/L、NH3-N25mg/L、SS180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同时满足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COD≤450mg/L,BOD5≤160mg/L,SS≤250mg/L,NH3-N≤35mg/L),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荥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残次品、研磨沉渣、废边角料及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活性炭,企业车间南侧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5m2),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