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市润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石英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 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润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市润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石英砂扩建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朱砦村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15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主要设备:擦洗机、烘干机、振动筛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主要生产工艺:外购原料-擦洗-分级脱水-烘干-筛分-包装-成品。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石英砂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石英砂清洗废水经污水塔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吸,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①原料库物料装卸粉尘;②擦洗投料产生的粉尘;③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④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⑤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⑥食堂油烟。 其中原料库全密闭,安装硬质电动卷帘门,门窗常闭,车间安装喷雾抑尘装置。擦洗机投料斗三面围挡加顶,顶部设集气管道收气,废气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筛分机全密闭,落料点设置集气管道,包装机暂存料斗全密闭,排气口连接集气管道,包装机落料口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废气共同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3)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12)排放。 项目DA010、DA01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基本要求中涉PM企业基本要求中颗粒物≤10mg/m3。 项目烘干机燃烧器安装1套“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烘干机废气经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1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11)排放。烘干废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窑炉):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烟气黑度≤1级;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窑炉企业(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燃气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项目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90%)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食堂油烟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1.5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90%的要求。 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浓度最高值≤1.0mg/m3。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80~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杂质泥沙、不合格石英砂和和沉淀池沉渣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