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混合塑料再生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郑州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混合塑料再生颗粒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李庄村七组 | 云喆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郑州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李庄村七组,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市场需求,郑州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新密市曲梁镇李庄村村民居委会土地3.91亩(2603.64m2)土地拟投资500万元进行建设年产6000吨混合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生产工艺:原料外购(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等)-裁切-熔融挤出-造粒-冷却-切粒-包装-成品。主要设备:造粒挤出机、包装机、切粒机、裁刀机等。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和造粒工序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 (1)西厂区 西厂区熔融挤出、造粒工序废气采取二次密闭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TA001)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2)东厂区 东厂区熔融挤出、造粒工序废气采取二次密闭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TA002)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熔融挤出、造粒工序无组织废气采取下述措施控制:①车间密闭,加强废气收集;②涉VOCS工段均进行有组织收集,并引至高效处理措施处理;③车间地面全部硬化,确保车间地面整洁无积尘等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有组织废气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附件1建议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A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NMHC≤20mg/m3);无组织废气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4.0mg/m3),同时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行业2.0mg/m3)的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监控处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2、废水 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并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区的化粪池(5m3)预处理后经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边果园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造粒挤出机、裁刀机、切粒机、包装机、冷却塔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 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包装材料、废纸管、废过滤网及滤渣经各自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废机头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熔融工序;废催化剂更换后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捕集油雾、废油桶、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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