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5-1224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
  • 2025-08-07
  • 2025-08-07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道路修补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道路修补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道路修补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7-2025 8  13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道路修补料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12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得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122737平方米现有建设用地,主要建设1条年产2.5万吨道路修补料生产线。主要设备:混料机、成品罐、打包机、码垛机、螺旋输送机、料仓、计量秤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沙、水泥等)-料仓暂存-混料-成品罐暂存-打包-码垛-成品。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120m3化粪池处理后由粪车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北生产区、南生产区硅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入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处理后进入集气管道;螺旋输送机辅料进料口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进料口一侧设置软帘;混料机、成品罐密闭并设集气管道;打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由风机引至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再经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所用烘干沙通过运输车辆进厂后,卸至密闭烘干沙仓库备用,烘干沙仓库安装电动卷帘门,卸料时门窗封闭。运输车辆采取防尘布覆盖物料方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以减少车辆扬尘污染

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拟对各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东、西厂界(南、北厂界与其他厂房相连,后期不具备监测条件,故不再进行预测)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110m2一般固废间后定期外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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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