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39 号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建设新增销售、贮存放射性药品项目,并建设放射性药品仓库,建设地点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39号公司物流仓库3楼西部。 | 电离辐射环境:本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放射性药品仓库外辐射剂量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规定的距工作场所控制区墙壁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 2.5μSv/h,如屏蔽墙外的房间为人员偶尔居留的区域,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10μSv/h 的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约为0.348mSv/a,公众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为0.030mSv/a,辐射工作人员 及公众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均分别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4.4.2 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不超过 5mSv/a、公众人员0.1mSv/a 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要求。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