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泓锐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支电子雕刻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泓锐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泓锐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支电子雕刻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 郑州上街区淮阳路93号 | 河南省源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为:主要生产工艺为稿件审理-机械加工-表面处理-镀铜-电子雕刻-镀铬-打样总检-包装交付。主要设备:剪板机、卷板机、电焊机、车床、磨床、拉键机、镀铜机、抛光机、铜清洗剂、镀铬机、研磨机、雕刻机、打样机,以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30万支电子雕刻版辊。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1、废气 (1)镀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1套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镀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退铬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采用1套网格回收+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打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1)含铜废水经收集后,采用1套“中和沉淀+混凝沉淀+砂滤+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超滤+反渗透+MVR蒸发(规模 3m3/h)”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等工序,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外委处置; (2)含铬废水采用1套“破铬预处理+中和沉淀+混凝沉淀+砂滤+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超滤+反渗透+MVR蒸发(规模2m3/h)”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等工序,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外委处置; (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通过厂区总排口进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室内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室外噪声源通过加装消声器,设置隔声间等措施降噪。 4、固废 (1)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铜屑、废RO膜、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砂轮、废砂带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于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2)危险废物包括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抹布、含铜、含铬污泥等经收集后,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 建设期进行车间分区防渗,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风险防治措施,减少风险事件发生。 | 评价期间进行了二次公示,报批前进行了批前公示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