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四六〇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四六〇医院 | 郑州四六〇医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友爱路42号 |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医疗用房(综合医疗大楼、门诊楼、生产办公综合楼、康复楼等)、后勤保障用房(餐饮中心、综合服务楼、休养灶餐厅等)及地下停车场等,总建筑面积为89881.2m2;现有编制床位52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1、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20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餐饮中心废气经机械滤网+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2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 大型标准要求;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DA002、DA003)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换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肝胆内科楼(内设传染病房)医疗废水经专用化粪池消毒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三段式)+沉淀池+消毒池,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本项目院区总排口废水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表1二级排放标准,以及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医院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房、污水处理站各类提升泵、风机房、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等,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根据项目现状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周边敏感点目标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中药煎药药渣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输、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无汞)不在院内暂存,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脱水后,密封装袋暂存于10m2危废间,定期交由大公环境资源(开封)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在15m2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郑州瀚洋天辰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于输液瓶(袋)回收室,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其他一次性卫生用品及医疗用品由环卫部门处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联系供药厂家回收处理 | 进行了三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与张贴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67581236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