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郑州新密密县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 11 日-2025年9月 17 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河南郑州新密密县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增容工程 | 河南省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五里店三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173万元,本期增容1号、2号主变,容量由(31.5+40)MVA更换为2×50MVA,电压等级110/10kV。本期主变增容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 1.生态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工程增容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涉及新征用地,变电站施工临时场地应严格控制在站内,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临时存放地应控制在站内已硬化区,弃土弃渣于站内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分类收集,定期处理,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站外卸装材料采用钢板铺垫等措施后施工期对变电站周边的植被及动物分布无影响。 2.电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该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变电站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来评价,由类比监测可知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先进行围墙的加高作业再进行站内施工,同时采取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布置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落实加高围墙的措施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敏感点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水:施工期及运行期检修人员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5.废气:施工期采取苫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不产生废气环境影响。 6.固体废物: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间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不外排;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