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拟对河南顶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片半导体减薄用陶瓷基金刚石砂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 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顶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顶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片半导体减薄用陶瓷基金刚石砂轮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周岗村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600万元,租用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2000片半导体减薄用陶瓷基金刚石砂轮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干燥箱、研钵机、液压机、动平衡机、箱式电阻炉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金刚石磨料等)一表面处理和干燥一混料一压制一烧结(电)一粘接一修整委外一检测一成品。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化粪池(20m3)处理后定期清掏资源化利用。 2、废气:项目运营期原料用量较少,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工序少量粉尘及粘接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投料工序所在车间为10万级洁净车间,投料工序少量粉尘经洁净车间系统高效过滤器进行处理。粘接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1.0mg/m3。无组织非甲烷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mg/m3,同时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磨料磨具行业A级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平均浓度低于2mg/m3。 3、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液压油。 废包装材料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5620
通讯地址:新密市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